福理工学〔2018〕13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五级工作网络建设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05]22号)和《教育部 卫生部 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以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教思政厅[2011]1号)精神,健全和完善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经学校研究,决定建立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学工处(下设心理辅导与教育中心)—二级学院—班级—宿舍的五级工作网络体系,现就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络构建
完善由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学工处(下设心理辅导与教育中心)—二级学院—班级—宿舍组成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组织架构。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工作,学工处心理辅导与教育中心设专职人员,二级学院设心理辅导员,班级设心理委员,宿舍设宿舍长,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素质较高、反应及时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
二、工作职责
(一)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福州理工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工处下设心理辅导与教育中心,针对全校学生具体开展工作。学校心理辅导与教育中心由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管理。
(二)学工处(下设心理辅导与教育中心)
心理辅导与教育中心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专门机构,具体组织开展全校学生心理健康辅导与教育工作,对各学院心理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宿舍舍长的工作进行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1、按照学校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指导各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定期组织相关活动。
2、针对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问题,以及出现的学生心理危机,及时研究对策,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
3、开展心理健康教师工作队伍建设,通过观摩交流以及学术活动等多种形式,推广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师资队伍水平。
4、制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研规划,指导各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科研工作,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提升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水平。
(三)二级学院
各二级学院须指定1名辅导员担任心理辅导员,负责落实本学院的心理辅导与教育的日常工作,其向本学院分党委书记以及心理辅导与教育中心汇报工作。心理辅导员的主要职责是:
1、在学校心理辅导与教育中心的指导下,配合做好新生入学后的心理普查及心理档案建立,以便于对学生的心理问题及早发现、及时干预、跟踪服务。
2、深入到学生当中,重视开展经常性的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和一般性咨询工作,加强与学生在思想、情感、心理上的沟通与交流,掌握情况,化解矛盾。
3、及时掌握学生心理变化,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学习成绩突然急剧下降,或出现失恋、违纪、言行异常等的学生,及时上报中心,以便于及时干预。
4、联合学院辅导员重点关注新生入学、毕业生就业、期末考试、奖助学金评定特殊阶段学生的心理及情绪变化,积极主动地帮助学生放松心情,从容面对压力,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中心,以便于及时干预。
(四)班级
各学院应在各个班级中指定专门的学生担任心理委员,负责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及心理状况信息汇总等工作,其向本班级辅导员以及学院心理辅导员汇报工作。每个班级可设置1-2名心理委员,心理委员纳入学生干部编制。
班级心理委员主要的职责:
1、宣传心理卫生知识,传播心理健康理念。
2、宣传介绍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相关机构情况。
3、关注班级学生心理状况,积极组织开展朋辈心理辅导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心理健康活动。
4、深入观察本班学生心理动态,发现异常情况主动提供帮助,必要时及时报告本班级辅导员或学院心理辅导员,也可以转介到心理辅导与教育中心寻求帮助。
5、配合学院心理辅导员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等相关工作。
(五)宿舍
宿舍舍长应自觉有意识地营造良好的宿舍人际氛围,为同宿舍成员提供人际关系的支持,及时发现本宿舍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其向本班级辅导员以及班级心理委员汇报工作。
宿舍舍长主要的职责:
1、做好宿舍安全信息汇报工作。
2、关注宿舍成员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向班级心理委员或辅导员汇报。
3、宣传普及心理健康常识,在宿舍营造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按要求选拔好心理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宿舍舍长,并将有关人员材料上报学工处心理辅导与教育中心,从组织上健全心理健康教育的五级工作网络。
(二)人员选拔标准
1、学院心理辅导站负责人
为了确保心理辅导员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二级学院的心理辅导员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再更换。心理辅导员要求:有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性格外向,善于与人沟通,人际关系良好,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舍长
班级心理委员可以单设,也可以由班级其他委员兼任;宿舍舍长可以指定,也可以由宿舍成员推选。申报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学生中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具有服务意识;对心理学感兴趣,能遵守保密原则;心理健康状况良好,乐观、包容,有亲和力;善于与人沟通;能够协调和控制情绪,保持良好的心境。
福州理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8年3月21日
福州理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8年3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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