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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理工学工【2018】2号关于规范学校青年志愿服务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8/8/30 9:06:36      点击: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深化开展志愿者服务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学生志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教思政[2015]1号)文件的精神,现做关于加强学校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如下。
一、志愿服务的定义
   学生志愿服务,是指学生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而开展的自愿奉献时间和智力、体力、技能等,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公益行为。
二、志愿服务的一般范围
(一)助学:一般工作主要为参与收集与调查贫困学生资料、整理贫困学生资料、宣传助学活动、募集助学款项、助学后续工作跟进等;
(二)邻里守望与为老服务:一般工作主要为进入社区或者敬老院,给予老人情感的关怀,通过自身力所能及帮助老人等;
(三)阳光助残:一般工作主要为宣传全社会公众平等对待残疾人,协助残疾人学习基本生活技能,促进减少社会公众与残疾人的交流障碍等;
(四)扶贫开发:一般工作主要为贫困重症疾病的患者募捐救助、流浪人员物资关怀等;
(五)青少年(主要指未成年人)事务以及关爱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一般工作主要为单亲家庭青少年关爱、问题家庭的青少年关爱、家庭暴力干涉、孤儿关爱等;
(六)环境保护与节水护水:一般工作主要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以及一些身体力行的环境保护活动开展等;
(七)社会公益性主题活动:一般工作主要为捐献血液、捐赠器官、戒毒等相关活动的组织、参与、宣传等;
(八)抢险救灾:一般工作主要为社会各民政部门组织的抢险救灾和个人见义勇为行为等。
三、青年大学生志愿服务的其他范围
青年大学生在参加志愿者服务时,还可以根据自身优势积极开展以下志愿服务。
(一)校外各级各类大型赛会等志愿服务工作;
(二)校外各类以公益为主题以及目的的演出与活动;
(三)社区共建与区域公共服务;
(四)文化宣传与网络文明;
(五)禁毒教育与法律服务;
(六)理论研究与基础建设;
(七)通过自身专业技能为他人与社会提供专业技术的咨询与服务;
(八)应急救援服务;
(九)其他领域相关工作。
四、志愿服务的认定
(一)组织机构
   建立学工处(下设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二级学院—班级的三级工作网络体系。其中,学工处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设专职人员,二级学院设责任辅导员,班级设责任班委。二级学院责任辅导员向本学院分党委书记以及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汇报工作,班级责任班委向本班级辅导员以及学院责任辅导员汇报工作。
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是学校青年志愿服务的专门机构,具体组织开展全校学生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对各学院责任辅导员、班级责任班委的工作进行指导。
(二)志愿服务的考核
   学生在校期间每学期需至少完成8小时志愿服务时长。每学期末由辅导员牵头组织该项工作的考核、登记、上报学生工作处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并配合做好学生的跟踪教育工作。
对在校期间未能达标的学生,考核计入学生档案。
(三)志愿服务时长的认定依据与流程
   应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联合推荐,在下一阶段全校青年志愿服务工作中,使用中青信用研发的“志愿中国”(APP为志愿汇)全国志愿者信息系统(登陆网站http://www.zyz.org.cn/,注册使用)记录的“信用时数”数据作为我校学生志愿服务时长核算认定的唯一依据。
认定过程中,活动组织单位或活动个人须填写《福州理工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经审批后,由该项活动负责人登陆“志愿汇”APP全国志愿者信息系统发布项目,并在信息系统上完成最终服务时长的认定。此外,有参加校外组织发起的志愿服务活动也按此表执行审批手续。
(四)鉴于志愿服务常态化的教育目的,并鼓励每学期在校期间无法完成志愿服务工作要求的同学能利用寒暑假时间积极投身志愿服务,对于每学年寒暑假期间的志愿服务时长同样给予认定。
   针对寒暑假期间的志愿服务时长的认定,同样使用中青信用研发的“志愿中国”(APP为志愿汇)全国志愿者信息系统(登陆网站http://www.zyz.org.cn/,注册使用)记录的“信用时数”数据作为志愿服务时长核算认定的唯一依据。
认定过程中,活动个人须根据参加校外组织发起的志愿服务活动情况,在开学后的第一周内,填写《福州理工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并经审批后,一份补交学院青协分会留档,一份补交校青协留档。
(五)参加献血活动的,根据献血量,可按每捐献200毫升折算为1小时志愿服务时长;每捐献1单位成分血(如血小板),给予认定2小时志愿服务时长(具体情况可依据此标准按比例换算)。
(六)有见义勇为、抢险救灾、器官捐赠等重大志愿服务贡献的,经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认定后综合测评、当学年志愿服务要求均以满分计算。
(七)在校期间志愿服务活动认定时间为截止到每学期考试周前一周结束。
(八)志愿服务精神的核心是服务、团结的理想和共同使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的信念。在志愿服务工作认定过程中,严格杜绝各种背离志愿服务精神的虚伪、造假的志愿服务时长的认定,一旦发现,将严格依照《福州理工学院学生手册》相关条例进行处罚。
附件:福州理工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登记表upload/FCKeditor/2018-08/31100426.doc

 

                                                                     福州理工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8年8月28日

                福州理工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8年8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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