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委教办思〔2019〕6号-关于紧急开展全省在校大学生防骗宣传的通知
各高校:
近期,我省连续发生多起针对在网上贷款平台注册过账号的在校大学生,以该账号影响其日后个人征信需“注销”为由,要求事主添加“客服”QQ并下载指定的“贷款”平台APP,再将贷出的款项转至犯罪嫌疑人指定账号用以清零“贷款”余额并“注销”账号,最后造成被骗的案件。为防止我省大学生继续上当受骗,根据省政府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紧急开展全省在校大学生防骗宣传的通知》(闽公综〔2019〕101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迅速开展防骗宣传。各高校立即组织对在校学生特别是即将毕业的学生开展防骗宣传教育,结合近期我省案例,着重强调三个方面:一是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注销贷款账号需要再贷款”等说辞;二是确实需要贷款的,请尽量通过持有牌照的正规平台贷款;三是遇到无法判明情况的,建议拨打福建省防骗咨询热线96110-8咨询。
二要持续深化教育引导。各高校要将防范校园贷和网络电信诈骗作为学生思想教育、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以案为例向学生讲清楚校园网络不良借贷的风险和危害,教育引导学生谨慎使用个人信息、注意留存相关凭据,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强金融安全教育,深化“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帮助学生掌握金融安全知识,提升防骗能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开展“三爱”“三节”等主题教育活动,培养学生勤俭节约意识,引导学生理性消费。
三要不断完善监测机制。各高校要持续开展学生参与“校园贷”情况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完善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掌握学生涉校园不良网贷和网络电信诈骗情况,及时报送涉黑涉恶线索,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请各高校继续按照我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不良网贷风险警示教育及相关工作的通知》(闽委教办思〔2018〕17号)要求,每月报送不良校园网贷相关情况,以便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监管、依法打击。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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