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2020届毕业生课程线上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课程考核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福州理工学院考试管理规定(修订)》(福理工教〔2019〕18号)文件规定,结合本学期特殊情况,特对2020届毕业生课程线上考核工作开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成立考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幼敏 副组长:郭旭东 督导:陈新
成员:郑劲松、何丽华、肖志雄、张世榕、徐春妹
1.学校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考试工作总体安排,提出要求,全面部署,组织协调考试管理工作。
2.教务处学务科负责考务工作安排,教学质量管理中心对教师监考纪律、学生考风考纪、考试等各个环节监督检查,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3.各学院对教师、辅导员传达学校有关考试要求、考试违纪和考试作弊处理的规定,做好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和考试组织工作。
二、课程考核实施方式
1.运用在线考试系统考核;
2.网络在线直播方式考核;
3.采用大作业、大报告、论文等开放性命题方式考核;
4.其他实验、实训、体育等课程的考核,由各教研室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核方案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批,教务处备案。
三、具体要求
各门课程根据课程性质、特点,确定每门课程的考核实施方式。考核方式若与之前教学大纲确定的考核方式相比有所调整的,需在考试信息采集表中加以备注。
课程考核命题应根据《福州理工学院考试管理规定(修订)》(福理工教〔2019〕18号)文件第二章规定,在各教研室主任的领导下进行,试卷审批表由教研室主任审定后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学院留档备查。审批结束后不允许再私自修改试题。
1.运用在线考试系统考核
(1)试题格式课程负责人结合在线考试系统的要求,更改试题格式。
(2)考试实施
学生按照考表在规定时间登陆内指定在线平台进行考试。规定时间完成考试。在考试过程中监考老师须开启群视频以监控整个考试过程。
2.网络在线直播方式考核
(1)考试组织
教务处统一安排全校性公共课考试,专业课考试由开课学院进行安排。要求“线上考场”每30人一间,可允许不同科目在同一“考场”进行,每场安排2名监考老师(其中一名主考,负责组织整体考试过程),考表须体现“考场”群号。考前一周辅导员动员补考学生进群,考前三天监考老师检查该“考场”考生是否都已进群,没有进群的考生须及时联系相关辅导员进行通知。经通知仍未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旷考。
(2)考试实施
监考老师考在前15分钟,检查“考场”考生到场情况。考前5分钟,监考教师开启群视频和群禁言,并拍照上传试卷,要求所有考生打开视频进行作答。整个考试过程中应保持摄像头拍摄到考生本人以及答题区域
在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老师提示学生考试结束,考试结束的考生应在结束后5分钟内,拍照上传答题结果到指定邮箱。
3.采用大作业、大报告、论文等开放性命题方式考核
(1)提交考核材料
考试试题确定后,由教学秘书提前一周发布至学生手中,并向学生明确提交的指定邮箱、提交截止时间以及确保学生能联系到老师的其他联系方式。
4.其他实验、实训、体育等课程考核方案报学院领导审批后进行开展。
四、考试规则
1.监考老师
(1)监考老师应做到对本“考场”学生提前通知考试时间
(2)监考老师须在考前告知学生考场规则以及违纪后果
(3)监考过程中须抽查学生证件
(4)监考过程中不能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
(5)监考过程中须录制30分钟的考试过程视频片段
2.考生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按时参加考试
(2)考生考前应充分保障考试周围环境安静,以及所用考试设备、网络设备均可正常使用。另外须准备充分的标准A4纸以作答
(3)考生须在A4纸顶部书写学号、姓名、班级、年级、考试科目等监考老师要求的相关信息
(4)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过程中应保持摄像头拍摄到考生本人以及答题区域
(5)考生在考试结束后应立即拍照上传答题结果到指定邮箱
五、违纪处理
1.大作业、大报告、论文等开放性试题考核形式考核,提交结果经查处为网上抄袭且相似度达80%,成绩记为不及格。
2.考试结束,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作业,成绩记为不及格。
3.运用在线考试系统或直播进行考核的过程中,监考老师发现考生离开摄像头至少三分钟或在做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事,经提醒仍未及时返回“考场”或纠正其行为的,按作弊处理,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4.经监考老师抽查发现考生与所持证件不符的,按严重作弊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的处分。
本次考试违纪处理办法严格按照福理工教〔2017〕41号关于印发《福州理工学院学生考试守则及违纪作弊认定与处理办法》执行。
福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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