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科研处: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科研之星”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
为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推进学校科研工作,提高学校科研队伍水平,激发全校人员科研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服务教学,不断提高科研创新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转化率,宣传典型,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科研之星”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从事科研工作的全职教职工(不含退休返聘人员)均可参加。
二、评选条件
1. 热爱中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科研工作,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成就在学校教师中处于领先水平,具有较强的理论素养、研究能力和组织能力。
2.团结并带领其他教师开展调查研究,与广大教师共同学习、共同研究、共同进步。
3.积累一定优秀科研成果。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且以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完成的科研成果。
三、推荐程序与材料报送
1.填写《福州理工学院“科研之星”推荐表》(详见附件);
2.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著作、论文、荣誉证书等全部采用复印件并加盖部门(学院)公章,与推荐表装订成册一起申报;
3.部门(学院)应对候选人的资料进行初审,评审出推荐人选。推荐名额:计算与信息科学学院、商学院、应用科学与工程学院各不超过2人,护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各职能部门不超过1人。
4.申报截止时间:各推荐单位应于2022年7月6日前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至科研处。
5.科研处将综合各单位推荐情况,组织专家对候选人遴选,拟表彰名单经公示后报校务会最后确定。
四、表彰与奖励
本次评选出3人为2022年度“科研之星”,将在今年教师节大会上予以表彰及奖励,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元人民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研处徐老师
联系电话:13609539480
电子邮箱:3349763580@qq.com
附件: 福州理工学院“科研之星”推荐表
福州理工学院科研
2022年6月14日
- 上一篇: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新教师培养期考核的通知 2022/6/14
- 下一篇:转科研处: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科研之星” 评选活 2022/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