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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与评选课程思政示范课、优秀教师的通知

2021/9/8 14:18:4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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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按照《福州理工学院深入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福理工综〔2020286号)的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思想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体系,提高教师开展课程思政的认识和能力,经研究决定启动2021年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与课程思政示范课、优秀教师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申报

(一)立项原则

结合学校“探索科学、服务国家”校训,强化专业课程育人导向,突出价值引领,使各类专业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重点资助“课程思政”课堂创新,制定“课程思政”建设标准,创新“课程思政”的教学方法,深入挖掘各门课程蕴含的思想教育资源,将思政元素有效融入课堂教学各环节和全过程,在专业课程中融入思政要素,凝炼具有我校特色的“课程思政”体系,培育一批示范课程。

(二)申报条件

1.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原则上应具有1年以上本科教学经历,教学效果好,受到学生好评。鼓励高层次人才开展申报立项工作。团队成员可积极吸收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作为课程共建人。课程共建人应全程参与课程思政建设,配合做好课程德育内涵与思政元素的挖掘、凝炼、教学呈现等工作。

2.每位教师限申报1门课程,申报人不得同时兼多个项目的主持(参与)工作。已获得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的未结项前不得申报。

3.课程教学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但不超过5人(即3-5人),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教研活动和科学研究活跃,成果较为丰硕。

(三)建设要求

1.明确课程思政教学目标。制定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目标、任务和要求,并分解落实到教学大纲、授课计划、课程教案中。充分发挥专业课程的育人功能,将价值导向与知识传授相融合,在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爱党、爱国、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培养学生具有家国情怀、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

2.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成绩考核。完善教学内容,在课程的必要章节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设计、优化教学设计、创新教学方法,进一步挖掘课程中的思政元素。通过参与式教学、情景式教学、案例式教学等教学设计,深入阐释课程中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实现从专业知识点的讲解升华到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实现知识传授与价值塑造、人格培育相统一。将思想道德素质提升作为课程考核的重要目标,将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列入课程考核中,落实到课堂测试、课后作业、中期检查、期末考试中。创新考核评价方式,结合案例分析、情景设计、论述问答等方式,对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目标进行科学有效考核。

3.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开展要求在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面向学生进行教学试点。在项目进行期间,项目负责人须开放立项改革课程的课堂。每个开课学期至少在学院或学校公开分享一次课程思政改革与实践的心得。

(四)中期检查和结题要求

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开设一轮后教务处组织开展中期检查,中期检查时须提交: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的教学大纲、实施方案、一个典型案例、学生反馈/感悟、中期检查报告。实施两轮以上改革实践方可申请结题,结题时须提交: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的教学大纲、实施方案、两个典型教学案例、学生反馈/感悟(两轮),验收总结报告以及一个示范教学视频(45或90分钟,主讲教师原则上应为课程负责人)

结题时鼓励教师转化成教学改革经验,形成教学改革论文,培育教学成果。

(五)项目资助经费

本次遴选获批立项的项目资助经费标准为5000元/项,项目经费支出应符合学校相关财务制度的要求。建设周期为2年。对立项2年仍未通过结题验收的改革项目,将撤销该项目。

二、课程思政示范课评选

(一)评选原则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整合教学资源、充分挖掘思政元素,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作为课堂教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遵守本科教学行为工作规范。教师自觉遵守教学管理规定、落实课堂教学管理要求、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潜心教书育人,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3.实现课程思政育人理念。积极实践课程思政建设、勇于探索课堂教学创新,切实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持续改进教学方式,深受学生好评、课程教学具有一定的创新性、示范性。

(二)评选条件

原则上应为已立项建设的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个别优秀课程可适当放宽条件;授课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条件良好,能够结合课程合理挖掘课程思政元素,充分发挥课程的育人作用;有展示课程思政育人成效的材料。

三、课程思政优秀教师评选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师德为先、德行兼备原则。把师德师风作为优秀教师评选的第一标准,要求教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能够在教学过程中德行一致、以德施教、以德立学。

2.坚持教书育人、以生为本原则。深入教学一线,扎根本科教学,在教学过程中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生为中心,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深受学生好评。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开评选条件、严格评选程序,坚持质量要求、客观公正。

(二)评选条件

积极开展本科课程思政教学研究,努力推进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创新,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课程育人实效显著、学生认可度高,学生教学测评结果优秀,能够灵活运用教学方法,对同类课程建设具有示范性。

四、申报要求及评选程序

(一)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申报

1.有申报意向教师填写《福州理工学院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1),由所在系部审核推荐后,汇总填写《福州理工学院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汇总表》(附件2)。2021年9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PDF盖章版发送邮箱2102682524@qq.com.com)报送到商学院办公室。联系人:陈宝满,联系电话:0591-6299 0301

2.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组,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立项的原则组织评审,经专家评议后确定2021年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

(二)课程思政示范课与优秀教师评选

1.申报者将《福州理工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评选申报表》(附件3)及相关支撑材料,提交至系部,在填写附件3时选择课程负责人是否参加课程思政优秀教师的评选。

2.各系部认真做好初选推荐工作,以系部为单位择优推荐2-3门示范课,汇总填写《福州理工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评选申报汇总表》(附件4)。2021年9月9下午15: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PDF盖章版发送邮箱2102682524@qq.com.com)报送到商学院办公室。联系人:陈宝满,联系电话:0591-6299 0301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课程进行立项评审,并对立项的示范课进行跟踪听课评审;申请课程思政示范课的主要负责人可直接参评课程思政优秀教师,同时将对参评教师主讲的示范课程之外的其他课程进行听课,并综合其所有课程的评价情况推选出课程思政优秀教师。

 

附件:

福理工教〔2021〕92号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课程思政改革建设项目申报与评选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优秀教师的通知

   

 

 

                                                   福州理工学院商学院

                                                                                   2021年9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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