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教学质量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优秀课堂教学示范课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充分发挥“教学名师”、“教学能手”的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提升青年教师与新进教师的教学技能,促进教师教书育人水平和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优秀课堂教学示范课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示范标准
(一)本年度优秀课堂教学示范课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课程思政示范课”、“智慧教学示范课”、“实践教学示范课”、“课堂教学示范课”等类型。各学院可根据任课教师与课程的特点分类推荐开展。
(二)优秀课堂教学示范课主讲教师应具有先进教学理念、独特教学方法,教学水平高、课堂教学效果好,督导听课成绩优秀,深受学生喜爱和同行好评。
四类示范课具体要求如下:
“课程思政示范课”:主讲教师为校级“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示范建设项目负责人或课程组核心成员,一流课程负责人或核心成员,教学质量优秀奖获奖者,校级及以上教师讲课竞赛获奖者,省级优秀教学团队负责人或核心成员等。
“智慧教学示范课”:主讲教师为校级及以上线上一流课程或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负责人或核心成员,校级教学创新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校级及以上教学竞赛中获奖者,或者有丰富智慧教学改革经验的教师。
“实践教学示范课”:主讲教师要求为一流课程负责人或核心成员,校级及以上教师教学竞赛获奖者。优先推荐“省级一流社会实践”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或课程组的核心成员、“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课程负责人或核心成员。
“课堂教学示范课”:主讲教师要求为2021-2022年期间校级督导评价优秀的教师名单中推选。
(三)鼓励学院邀请校外名师开设示范课,主讲教师为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教学竞赛获奖者等。
二、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重视示范课的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其对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积极培育和宣传“教学名师”和“教学能手”,形成一批具有学科专业特色的优秀示范课。
(二)示范课应做到政治导向正确,逻辑严谨清晰,内容丰富详实,思政融合自然,形式方法多样,注重师生互动、案例教学和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
(三)各学院应持续组织开展示范课活动,本活动应在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学期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可按“随堂教学方式”进行,没有教学任务的应明确示范课的具体时间、课程、内容,地点由各学院安排。具体课程、时间、场地安排须报教学质量管理中心备案以便发布。
(四)示范课的场地应留有不少于10个观摩席位(随堂教室可加座),学校将面向全校公布示范课安排表,便于其他教师观摩学习,各学院应做好观摩反馈信息的收集。
(五)各学院要组织好教师观摩研讨活动,鼓励教师跨学院学习观摩。原则上青年教师和新进教师至少观摩2次。
(六)请各学院于2022年10月21日前上报2022年度《福州理工学院优秀课堂教学示范课推荐表》(附件1),并于12月7日前提交优秀课堂教学示范课组织与观摩情况汇总表(附件2),同时附上学院的活动总结及相关照片3-5张。
附件:1.福州理工学院优秀课堂教学示范课推荐表
2.福州理工学院优秀课堂教学示范课组织与观摩情况汇总表
教学质量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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