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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关于印发《福州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的通知

2020/4/10 15:02:55      点击:

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

现将《福州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福州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福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0410

 

 

福州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1. 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完善毕业设计(论文)管理,鼓励教师认真负责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真正发挥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及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作用,提高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和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福州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福理工教201726)制定本办法。

 二、评选对象

当年直接从事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的校内指导教师,凡符合本办法评定条件者均可参加优秀指导教师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全面落实、严格执行学校及学院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规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年度内无教学事故,所指导的学生无不假外出现象。 

(二)积极承担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任务,重视并按照规定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的学生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重视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学生获得较好的科学研究基础训练。 

(三)工作作风严谨、认真负责、对学生要求严格。能全面了解学生情况,周密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计划,按有关规定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各个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指导,指导工作量饱满,鼓励学生创新,及时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做好书面指导记录。

(四)认真评阅毕业设计(论文),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的相关成绩。 

(五)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文档填写详细、认真、规范。所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资料符合规范化要求,按时归档。

 (六)当年所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中至少有一篇获得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四、评选原则 

评选应坚持全面考核、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求优中选优,依据标准,宁缺勿滥。 

五、评选流程

优秀指导教师由学院评选推荐,学校审核评定:

(一)教师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附件1《福州理工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 

(二)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指导教师工作业绩组织推选。学院推荐名额原则上一个专业(当年度有毕业学生)评选一名优秀指导教师,在每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及时完成推选报送工作。 

(三)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推荐进行初审,组织审定优秀指导教师名单,报主管校长审批。 

(四)网上公示校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人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六、表彰与鼓励 

学校将对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予以表彰,颁发证书及奖励。 

七、相关问题 

对评选出的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若所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在国家级、省级、校级抽检中发生严重质量问题且责任在指导教师的,将按教学事故处理。学校将撤消对指导教师的奖励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福州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申请表

  附件1

                                                                           福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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