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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2020/3/18 9:07:58      点击:

各学院:

为组织做好本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重修对象

全体在校生(不含2017级专科生)

二、报名流程

1.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参加重修课程的学生,须在3月25日前向学生所在学院申请重修课程,填写课程重修申请表,所申请课程为本学期开设课程(受疫情影响本学期重修报名按班级为单位提交附件2,待开学补交纸质附件1)

2.学生所在学院根据学生申请的重修课程数量及课程开设情况进行审批,确保学生有能力修读完成正常课程和重修课程。

3.各学生所在学院核对学生拟重修的课程及学分,按课程汇总重修学生名单(附件2:重修情况汇总表),并将重修情况汇总表送交开课院(部)。

4.开课院(部)于4月2日前将学生重修情况汇总表电子版进行汇总并报送教务处郭老师处。

5.经教务处审批同意后,各开课院(部)按有关规定合理组织重修课程教学。

1)已经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组织学生根据课表跟班上课。保证重修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组织工作。

2)组班重修的课程应及时将课程上课时间及任课教师及时报教务处。

3)其余未能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待正式开学后再统一开课。

6.重修申请表经各开课院(部)审核后,学生根据《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福理工综〔2019〕155号)文件规定缴纳重修费用后将申请表交回开课院(部)(具体交回时间正式开学另行通知)。

7.重修课程考试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

三、重修缴费

1.缴费时间及方式待开学后通知

2.收费标准:

          重修类型   

层次          

免听重修

组班、跟班重修

本科

30元/学分

120元/学分

专科

20元/学分

80元/学分

四、注意事项

1.专科重修参照本科重修方案执行(除收费标准不同)。

2.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视为自动放弃重修,擅自参加重修考试的成绩无效。

3.受疫情影响,本次报名工作先在线上进行,纸质材料开学后统一补齐提交。

4.若重修的课程在本学期有期初补考机会的可于开学后参加补考。补考通过后,不收取重修费且无需参加后续重修课程学习、考试。

5.2016级本科生原则采取免听重修。

6.免听学生应积极主动与任课老师联系,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

 

 

福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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