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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公选课系统申报的通知

2017/3/8 9:13:01      点击:
转教务处通知,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开始申报,申报对象:各院任课教师、教辅人员(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申报截止时间:3月10日。
本次公共选修课一律定为1学分(16学时),教学周为(06-13周),公选课原则上安排晚上上课。
申报选修课程的教师将经由部门领导审批后的《校公选课开课申请表》及该门课程的教学大纲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本于截止日期前,一并交至教务处。
请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积极组织教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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