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日,一起来“宪”学现用

何为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
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等重要内容,涉及到生活的各个方面。
宪法的主要特征
(1)根本性和最高性
宪法规范规定的是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根本制度、基本原则,具有根本的创制性,同时它又具有最高的地位,有着最高的权威性,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它为准则。
(2)广泛性
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内容广泛,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诸多方面;二是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主体广泛,包括各民族、各政党、社会团体、全体公民等。
(3)概括性
宪法对其所规定的往往采用较为概括的方式,因为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广泛,不可能也没必要作出具体而详尽的规定。
(4)适应性和稳定性
宪法规范的根本性与原则性,决定了它比一般法律规范有更大的适应性。同时从总体上看,其修改频率慢,修改的范围也相对小一些,具有一定的稳定性。
宪法的作用
一、权力作用
(1)巩固和维护国家权力
(2)规范国家权力有效运行
二、法制作用
(1)为法制的统一奠定基础
(2)为法制的完善奠定基础
三、政体作用
(1)确立和维护国家政治制度
(2)改革国家政治体制
四、经济作用
(1)保护自己的经济基础
(2)促进经济的发展
让阿商考考大家是不是真的了解宪法了呢?
问:今天12月4日是我国第( )个国家宪法日
A.四
C.六
B.五
D.七
答案:D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其方面主要概括为“十一个坚持”。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一起做爱国守法好公民。
供稿单位:共青团福州理工学院商学院委员会
海报:上官林伟
文字:上官林伟
审核:郭立达 吕梅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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