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你的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团学活动

福理工学〔2018〕16号--关于做好新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8/3/31 15:50:37      点击: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动态掌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状况,提升资助工作精准度,决定开展新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核认定时间

   2018年3月-4月 

   二、复核认定对象 

  (一)2017年10月以来家庭经济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实地走访,由走访人员提出的需调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其他特殊学生。

   三、复核认定原则

  “实事求是,个别调整”的原则 

   四、复核认定程序 

  根据《福州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核认定工作原则上按照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初评、学校复核终评的程序进行。对于降低困难等级的学生也可通过班级评议小组、辅导员、走访教师等提出复核认定的建议,直接进入班级民主评议。 

   五、材料报送 

      2018年4月18日前,请各学院将《建档立卡等兜底对象学生放弃受助声明书》(附件1)、《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核认定表》(附件2),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学生服务中心。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规范操作。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认定程序进行,实行动态调整,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要确保认定工作科学、准确、有序。

  (二)本次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学生,要取消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对于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但界定等级不准确的要予以调整,并写明具体调整原因。

  三)对建档立卡等兜底对象学生要优先纳入认定范畴,做到全覆盖。对这部分的学生经学院个别访谈、政策解读等仍因个人原因放弃受助资格的,要签订放弃受助声明书。

(四)加强资助信息隐私保护。各学院要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坚持信息简洁、够用原则,不得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应及时从官网上撤下

联系人:陈羽      联系电话:62990019

工作邮箱:cheny@guomaitech.com

 

 

    福州理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3月30日

© 2020 福州理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联系我们<<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西江滨大道8号 邮编:350506 电话:0591-62990012 闽ICP备15015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