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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对霸王条款Say No!

2022/3/15      点击: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在日常生活中同学们是否能够准确辨别哪些是商家的霸王条款?在遇到霸王条款时又该如何维护权益呢?接下来就由阿商为大家介绍一些咱们日常生活中的霸王条款!

1购物篇

“特价商品概不退换”“金银饰品、内衣制品概不退换”“买一赠一,对赠品不实行三包”“本店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未在规定时期内支付尾款,订金不退还”

2快递篇

“先签收后验货”“验货可以,得先交开箱费”“因节假日造成的延误承运人不承担责任”“超过30天不提货快递公司有权自行处理”“包装未损坏箱内货物损坏与本公司无关”

3旅行篇

“行程变更,恕不通知”“与旅行社签署保密协议”“机票改签费70%,退票费80%”“本社对行程和报价保留解释权”“预定房间不可取消,特价机票不可改签”“旅行中因不可抗力产生的费用游客自理”

当我们在消费发生纠纷该怎么解决?可根据《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①与经营者协商和解;②请求消费者协会或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③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④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重点来咯!!!!维权只需记住一个号码!12315  12315  12315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这是全国设立的专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专用电话号码

官方消费维权提示

.切勿盲目支付“定金”

部分商家混淆“定金”与“订金”,二者的区别在于“定金不退,订金能退”。依据《合同法》和《担保法》的明确规定,定金有着债务担保效力,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即消费者支付定金后如果单方面取消订单,无权要求卖家返还定金。对于预付定金的商品要谨慎下单。

.网络维权,截图很重要

法院提醒,当前网购纠纷案件所涉及的证据绝大部分为电子证据。网购下单最好保留下单截图、与卖家聊天记录等相关截图,并且保留相关支付信息,订单确认信息,以防出现购物纠纷时有效维权。(来源: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法院网、广州日报等)

最后阿商希望大家在日常的购物中不会与霸王条款打交道如果遇上了霸王条款也请保持冷静要学会用法律武器勇敢的维护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一切霸王条款Say no!!!

文编:蒋海娟

海报:张娜婷

校对:郑益晶 蓝美莲

责编:陈良杰 胡钰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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