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教务处:关于做好 2022-2023 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的通知
2022/8/26 13:52:46 点击:
各学院(部):
鉴于当前属地疫情防控的形势变化,为确保秋季学期安全、平稳、有序,根据学校总体工作部署,现将 2022-2023 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总体安排
(一)老生 8 月 29 日至 9 月 4 日(第一周)实行线上教学,9 月 5 日恢复线下教学。新生计划 9 月 19 日(第四周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课表查询。
学期课表已经排定,请各学院(部)通知任课教师、各班学生提前进入教务管理系统查询个人课表,确认上课时间地点,做好各项上课准备工作。线上教学时间按照本学期课表时间执行。课表公布后原则上不再调整,严格执行课表安排,严禁擅自调停课或代课。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必须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办理调停课手续,审批通过后务必通知到位。审批未完成或通知不到位视为调停课手续不完备,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二、线上教学安排
(一)各院(部)按照《福州理工学院疫情防控时期教学工作方案》,做好线上教学工作各项准备。授课教师于超星教学云平台同步建设“课程网站”,落实建好各门课程的线上教学群或平台,并在开课前完成线上授课的网络测试工作,确保线上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二)各院(部)填写《线上教学课程汇总表》并于 8 月28 日 16 时前报备教务处教务科。实践类课程能利用在线教学资源的可以线上授课,确实无法线上授课的可暂停或者把理论部分提前进行线上授课。因特殊情况无法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暂时停课,在汇总表中做好备注一并报送。
(三)学校各级督导和各院(部)在线上教学期间应加强线上巡查,确保教学秩序正常稳定。
(四)对于 9 月 4 日后因疫情防控需要无法到校上课的教师,各学院(部)于 9 月 2 日前做好人员摸排后将信息汇总至教务处教务科,并要求教师继续线上授课,待符合入校条件后再返校上课。
(五)对于因疫情防控需要延期返校的学生,学生所在学院应落实不能正常上课的学生人数和课程信息,9 月 3 日前将相关信息报送开课学院,由开课学院通知相关授课教师同步开设线上直播课堂,线下应进行辅导和帮助:1.任课教师将教案、PPT、作业等及时上传至超星网络教学平台,并通过电话、线上等方式辅导答疑,确保学生能跟上正常教学进度。2.鼓励建立课程助教团队。以班级为单位,每门课程建立一个由 2-3 位基础较好的同学组成的助教团队,协助老师为每个因疫情防控无法正常上课的学生提供学习支持和帮忙。
三、课堂教学管理要求
为规范课堂教学管理,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请师生共同遵守《福州理工学院课堂教学管理规
定》,特别强调以下几点:
(一)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应对课堂纪律、课堂教学内容、课堂教学质量全面负责。
(二)任课教师严格按照《福州理工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要求,充分做好备课、授课等各个教学环节工作,上课带好五大件(教材、教案、教学大纲、教学基本情况登记表、教学进度表)。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安排,不得随意调整教学进度、教学内容。
(三)任课教师要严格学生考勤,严抓课堂教学秩序。第一次课应向学生说明课程考核要求、课堂纪律要求等。
(四)任课教师应运用多种教学方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 4 -课堂教学活动,提升教学效果。在要求学生上课专心听讲,遵守课堂纪律的同时,可将学生课堂笔记记录情况纳入平时成绩考核,培养学生记录课堂笔记的良好习惯。
四、教学组织要求
各学院(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开展课堂教学检查,继续落实课堂磨课活动,切实督促教师高质量开展教学活动。学校将加大日常教学活动检查力度,对违反学校教学有关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福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2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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