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你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通告

转教务处:关于调整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2/3/20 16:43:30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本 学期教学工作从 3 月 21 日(第五周周一起),全面启动线上教学,为保证线上教学工作平稳过渡,有序进行,有关具体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学总体安排

      各学院根据自身实际及不同学科、不同课程的特点,结合 线上教学技术条件和教学资源情况,尽快完成线上教学准备 作,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全部转为线上教学。对确实无法采用线上教学的课程,如实验实训类课程、体育课程,先停课,待疫 情结束后再行补课。学生应避免聚集,尽量在宿舍上课,确需到教室上课的,应隔位就座,教室容纳度不得超过正常状态的三分之一。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1.教学情况统计。各学院立即组织教师根据课程情况确认教学方式,填好《2021-2022 学年第二学期疫情期间课程教学安排情况汇总表》,并于3月21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所有开设课程实行课程负责制,严格按照现有课表安排时间进行,由任课教师负责完成本门课程既定教学任务。



      2.规范教学管理。根据原教学进度安排,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和要求,确定线上教学期间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加强学生自主学习、线上讨论、答疑辅导等 教学活动, 布置在线作业,进行在线测验等学习考核;加强教学过程质量监管、在线教学纪律要求、学生学习评价等管理措施;充分利用平台进行学生学习行为数据分析,了解学生在线学习情况,确保线上教学质量。

      3.应急情况处理。任课教师需对在线教学中可能因平台故 障、网络拥堵等情况导致教学无法顺利进行做好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学院报备,切换至其他平台进行线上教学,无法实现教学可通过其他途径布置课程研讨主题或课堂作业,安排学生观看提前上传的教学资源(如视频)自主学习。

       三、其他

      1.所有课程线上授课前,任课教师应提前熟悉网络教学软件,组织班级学生做好提前试讲、测试,做好技术故障排查和教学方案切换演练。

      2.学生实习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实习 工作要求的通知》执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可根据情况转为线上指导,由学院做好组织安排及管理。

      3.各教学单位对本单位开设的各类线上课程授课情况要做 好检查和指导工作,并督促全体学生务必及时加入各课程(包括重修课程)的师生联系群,及时获取授课相关信息。各单位领导应对线上教学期间学生的上课状态、学习效果进行跟踪, 及时解决线上教学期间出现的各种突发问题,确保每位学生都能正常上课学习。


 

附件


 

 

 

 

福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2 年 3 月 20 日

© 2020 福州理工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 >>联系我们<<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西江滨大道8号 邮编:350506 电话:0591-62990012 闽ICP备15015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