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福州理工学院校级科研基金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1/12/13 14:26:11 点击:
各单位:
福州理工学院2021年度校级科研基金课题结题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项目负责人根据《福州理工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要求结题。
二、结题请提交《福州理工学院校级科研基金结题报告》,并附佐证材料(论文、知识产权等),论文需提供封面+目录+正文,知识产权需提供扫描复印件。纸质版一式一份请于2022年1月10日前由学院统一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2102682524@qq.com,不接受个人申报。
三、不按照申请书课题研究时间结题的,3年内不得申报校级科研基金课题。
福州理工学院商学院
2021年12月13日
- 上一篇:关于做好2021年度福州理工学院校级科研基金课题结题工作的通 2021/12/13
- 下一篇:转教务处:关于公布第二届福州理工学院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评选结果 2021/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