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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 中心立项课题认定和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名义发表的有关学术成果绩效认定的通知》的通知

2022/1/29 15:12:46      点击:

各单位: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立项课题认定和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名义发表的有关学术成果绩效认定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1.福建省成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2.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设立的所有课题项目均认定为省社科基金项目。

3.凡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名义,在“三报一刊”(《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中央主要媒体刊发的理论文章,文章字数在1500字(含)以上,学校认定为第一署名单位,在职称评定、科研工作量考核等方面给予认定,文章同时获得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福建省社科基金项目立项,并由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给予项目资助和奖励。


附件:关于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 中心立项课题认定和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名义发表的有关学术成果绩效认定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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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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