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理工教〔2020〕11号 福州理工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疫情防控时期教学工作方案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厅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教务处已经公布《关于19-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安排调整的通知》(福理工教〔2020〕6号),现进一步制定并发布《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疫情防控时期教学工作方案》,要求各学院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学生返校时间根据福建省的统一部署确定,在学校正式通知返校前,所有学生不得提前返校。按照教育部“停课不停学、停课不停教”的原则,在延期开学学生暂不返校期间,我校教学活动采用在线教学方式进行,返校之后顺利衔接后续教学活动,确保学期教学任务完成,2020届毕业生按时毕业。
二、疫情防控时期的教学安排
(一)理论课程教学安排
除原计划就采用线上教学的课程(创业基础、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公共选修课等)外,按学期教学计划应开设且具备开设条件的其他理论课程原则上实行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即开学前全部采用线上教学、开学后以线下教学为主。
1.线上教学方式
(1)从教育部组织22个平台免费开放的2.4万余门在线课程中,引入适合的课程开展校内SPOC教学。选用的教学资源应无意识形态问题、无知识产权纠纷、无涉密或其他不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第一批已遴选43门课程于2月17日起正式开课。
(2)利用自建的在线开放课程,依托网络教学平台开展教学。目前已建成12门课程可开放使用。
(3)未能利用成熟在线资源的课程,可利用钉钉、QQ视频等网络平台工具进行在线直播教学。
2.线上教学开展要求
所有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应提前做好开学后线上线下衔接方案:
(1)做好课程设计。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制定适合线上授课的教学设计方案(各门课程原则上至少准备8周的线上教学任务),制作网络授课教学课件,上传电子教学资源、电子参考书、电子教材,编制授课进度表,设计教学单元、教学互动环节、课堂测试、作业和答疑形式等,确定教学考核方式和占比,并按计划完成课程教学。授课进度按开课所在周起算教学第一周,做好整体教学进度安排,形成“一课一方案”。
(2)保证在线教学质量。任课教师要加强学生在线教学课堂纪律管理,采用适当方式进行学生学习评价。要及时了解学生在线学习情况,不断改进在线教学,实现在线学习与线下课堂教学质量实质等效。
(3)做好线上课程课时统计。学院在正式开学前完成线上课程教学课时统计,如与原教学计划预定教学课时不一致的,要对开学后线下教学计划进行相应调整,确保教学内容的完成。同时,任课教师要根据实际线上教学进度,在正式开学前一周做好线下课程教学进度表的调整。
(4)酌情合理调课。学院可以根据目前开设线上课程的情况,进行合理调课(如将原教学计划中安排的线下实验、实习与实践课时调整给线上理论课课时,正式开学后理论课课时调回给实验、实习与实践课时),调课方案经学院审核同意后留档,并报教务处备案。
(5)做好线上学习效果评估。学院要指导和督促老师对学生线上学习效果进行评估考核,确保完成既定的教学进度与教学任务。开学前一周要完成线上学习效果评估考核。根据评估考核结果,学院或老师认为正式开学后需要调整线下教学课时的,可以提出调整方案,方案经学院审核同意后留档,报教务处备案。需要补课的,可以利用晚上或周末、节假日时间以及增加周教学时进行补课,由教务处与学院做好课表调整工作。
(6)做好线上线下教学内容顺利衔接。开学后第一次线下课要对线上教学的内容进行适当回顾、总结,确保学生能基本吸收前面教学内容后方可开展新章节教学。
3.工作进度安排
在总结第一批线上教学课程经验的基础上,教务处继续组织第二批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申报,要求学院组织教师根据课程需要确认开展的方式,填好《线上教学课程汇总表》及《线上课程教学实施方案》留存学院建档,并于3月10日前将报教务处备案,3月16日正式开课。其中采用直播课堂方式进行教学的,应严格按照现有课表安排时间进行。所有开设课程实行课程责任制,由任课教师负责完成本门课程既定教学任务,并计入教学工作量。
(二)实践教学活动安排
1.实验实训课程
延迟开学期间,各学院应通知学生在家完成各类实践课程的预习,并安排指导教师利用线上授课平台或网络通信工具建立班级实践课程群,做好远程辅导及在线答疑等工作;有条件的实践课程可充分利用教育部提供的虚拟仿真实验课目录和校内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开展网络实践教学,并参照理论课程线上教学要求做好相应课时计算、考核和成绩认定工作。
2.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
(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学院要充分预判疫情防控期间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若确有必要(如需要外出或到校调查、实验、实践等),在导师许可和指导下学生可以重新选题。
(2)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推动指导教师调整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形式与指导方法,鼓励教师利用邮件、QQ、微信等信息技术手段与学生进行远程指导沟通。
(3)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原则上按原定时间节点进行。3月16日前,各学院应组织不少于1次的过程检查,并于4月10日前完成中期检查自查表留档学院并备案教务处实践科。
(4)毕业论文(设计)查重。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工作,各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查重帐户,于5月20日前完成2020届毕业论文(设计)的全面检测工作。
(5)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学院原则上按照原定时间节点(5月25日前)安排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学生因特殊情况若无法按期回校答辩的,学院可以安排网络视频答辩,并报教务处备案。
3.毕业实习、校外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安排
原定计划的学院统一组织或学生自行联系进行的毕业实习、校外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活动一律暂停。
正式开学后,学院统筹安排实习实践及其他课程,优先考虑在校内实习或协调到国脉集团旗下企业实习。若实习实践课程时间上确实无法安排,可能影响毕业班学生按时毕业的,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可通过虚拟仿真实训项目等其他方式开展,做好考核方案调整及教学档案收集整理,学院留存建档并报教务处备案;毕业班学生因特殊情况无法回校参加集中实习实践的,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可安排学生在居住地参加有实习实践课程内容的相关活动,替代实习实践课程,或安排虚拟仿真实训项目等供其修读,替代方案学院留存建档并报教务处备案。
其他年级原则上不调整实习实践总课时,正常开学后课时不足的利用节假日、周末或暑期等弥补,学院做好缺课课时统计及调整方案于正式开学前一周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如时间上确实无法安排也难以弥补的课时,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可通过虚拟仿真实训项目等方式开展,替代方案学院留存建档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无法开展在线教学的课程
因特殊情况无法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主要指体育、艺术类等需要实地教学的课程,或是由于涉密不宜线上传播的课程,以及其他各种原因确实无法开课的课程),原则上正式开学后的课表仍按原计划执行,教学周适当顺延。正式开学前一周,学院落实每门课程所缺课时及补课方案并报送教务处教务科,教务科与各学院协调做好补课课表安排。补课可充分利用其他线上课程所调换的课时,以及利用晚上、周末、节假日时间或增加周教学时进行补课。
三、教学组织与管理
1.延期返校期间,学生需在家中根据课表安排进入班级群(课程群),在任课教师指导下进行课程线上学习。任课教师原则上根据课表开展教学,不得随意变更。鉴于采用线上教学模式,任课教师可以根据实际酌情微调,但是教学直播(如有)、参与讨论、专门辅导等集体性教学环节要严格安排在原定课表的时间段内,各种安排、调整要提前通知学生。对随意变更、导致教学秩序混乱、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教学事故予以认定处理。
2.学院应组织分管院领导、教研室主任、任课教师、教学办主任、辅导员等教学、管理人员,落实在线教学安排,对在线直播教学期间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跟踪,及时了解、发现和解决师生在教学和学习中的问题。
3.学生应根据本学期课程安排,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熟悉各种网络空间的运作方式、以及各种前沿的资源和工具使用,学会自主学习,出现疑难问题要主动积极地通过网络、电话等通信手段向任课教师请教,不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学业。如有感染疫情的学生,应积极配合治疗,早日康复,并向所在学院请假。
4.教学质量管理中心将组织督导组开展线上教学的督导,制定教学检查标准,定期登录教学平台或随机加入学院班级群(课程群)等方式,查看教师的授课情况,随机抽查教学日历、课件等教学材料,并将督导意见反馈给相关学院。
5.各学院应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一位任课教师及学生,严格按照学校安排的时间节点制定工作计划并予以实施。
四、教学服务支持
1.教务处提供多种网络教学平台和系统工具,组织线上培训课程,帮助教师掌握直播互动教学方式、实施课堂教学策略活动、灵活运用网络教学平台;组建平台使用沟通群,及时解决在线教学问题,助力师生顺利实施在线教学工作。
2.教学质量管理中心制定在线教学课程质量评价标准,制作在线课程听课看课评价表,对延期开学期间的在线教学进行质量评估与督导。
3.信息技术中心提供远程访问学校信息系统、文档协同办公、视频会议等远程办公技术指导。
4.图书馆提供电子图书、期刊、论文等数据库的在线查阅服务。
五、其他教学相关工作
(一)重修工作
1.毕业班重修安排
原则上采取自学重修,根据自身学习情况可跟进相应班级听课或网上听课学习,课程任课老师给予相关学习指导,待返校后单独安排重修考试,要求于5月31日前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申请重修的学生待正式开学后再缴费,未缴费者不计重修成绩。若重修的课程有期初补考机会的可于开学后参加补考,补考通过后,不收取重修费且无需参加后续重修课程学习、考试。
因特殊情况开学后无法按期返校的毕业班学生,由学院审核同意后,安排学生线上、电子报告等替代方式考试,学院留存建档并报教务处备案。
2.其他年级重修安排
根据现有开设线上教学的课程目录,由学生根据自己课程修读情况,申请重修相应班级课程,学院汇总审核后,将选课名单通知至任课教师,并报备教务处,与其他学生一起正常参与课程学习。
申请重修的学生待正式开学后再缴费,未缴费者不计重修成绩。若重修的课程有期初补考机会的可于开学后参加补考,补考通过后,不收取重修费且无需参加后续重修课程学习、考试。
未能跟班重修的课程待正式开学后再统一开课。
(二)转专业工作
为了确保本学期转专业学生可正常跟入相应班级学习,各学院应灵活变通考核方式,于3月11日完成转专业考核工作,将转专业审批表报教务处学籍科。
(三)关于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籍事项,将在正式开学后按正常程序办理。如有因未能办理复学手续而影响选课的,请及时与学院联系说明情况,由学院报备教务处,并组织选课待开学回校后再补办复学手续。
(四)教务处会时将国家英语四、六级等级考试报名、专升本考试等相关考试信息通知给学生。
(五)未尽事宜以教务处之前颁布的通知为准。
福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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