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教务处:关于组织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组织做好本学期学生课程重修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 如下:
一、面向对象
2021-2022 学年注册手续已办理的学生、尚在修业年限内的结业学生。
二、具体报名时间地址
(一)报名时间:2022 年 3 月 10 日(星期四)9:00 至 2022 年 3 月 12 日(星期六)18:00。
(二)教务管理系统地址:120.35.34.241:8443/jwglxt。 系统路径:报名申请—重修报名 —“需要补重修的课程”
—选择跟班重修(选课)、重修报名(组班重修)—报名。
三、重修申请办理流程
(一)3 月 10 日-12 日:学生系统申请重修
(二)3 月 13 日:教务处审核报名情况,去掉不符合组班条件课程
(三)3 月 14-15 日:学院初步确认重修跟班、组班结果
(四)3 月 16 日:教务处根据确认结果核算重修费用
(五)3 月 17 日-18 日:财务处根据教务处费用表将费用导入系统
(六)3 月 19 日-21 日:学生缴费(缴费时间截至 3 月 21 日 15:00)
(七)3 月 22 日-28 日:各学院根据学生申请的重修课程数量及课程开设情况进行进一步审核,跟班重修学生 3 月 22 日
(第五周周二)起开始跟班学习;组班重修学生待学院落实任 课教师,生成组班重修课表后通知学生上课时间。
(八)3 月 29 日-4 月 1 日:教务处汇总组班重修未落实课程,生成需退费名单,走退费申请流程。
四、其他说明
(一)本学期重修学习方式主要以“跟班重修”为主,学 生应根据个人课表情况选择重修班级;对于本学期未开设课程 的重修学生可选择重修报名(组班重修)。
(二)申请重修学生应根据补考成绩低于 60 分但高于 50
分(含 50 分)者,可申请自修(免听)重修,成绩为 50 分以下者,应当为跟班重修或组班重修。
(三)根据《福州理工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福理工 综〔2019〕155 号)文件规定,本科生每学分学费收费标准为120 元,专科生每学分学费收费标准为 80 元,自修(免听)重修者按四分之一比例缴纳该课程的学分学费。
系统报名成功后,学生应按规定时间完成缴费。未按规定 时间缴费的将视作放弃重修申请,不列入重修名单,请各位同 学慎重报名。
(四)经教务处审批同意后,各开课院(部)按有关规定 合理组织重修课程教学,保证重修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并在 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组织工作。组班重修的课程应及时将课程 上课时间及任课教师及时报教务处备案。学生应及时通过系统 查询具体上课任务,按规定完成重修学习。
(五)尚在修业年限内的结业学生请各学院及时联系,确 认学生需要修读的课程,统一汇总报教务处进行报名。
(六)重修课程考试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
(七)以上重修工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附件:缴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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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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