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教务处:关于做好省级专业类建设项目总结的通知
2022/9/30 19:20:38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福州理工学院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福理工综〔2020〕145 号 ),为及时了解专业建设进展,梳理专业建设成效,高质量推进专业建设,学校拟开展省级专业类建设项目总结工作。
一、面向对象
2015年至今省级专业建设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要求
(一)对照项目建设任务书、建设标准,针对建设重点及特色亮点进行梳理总结。已结项项目总结项目建设成果;未结项验收项目汇报阶段性成果及下阶段建设计划。
(二)结合《关于做好2022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及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福理工教〔2022〕108号)要求,将总结内容在专业自评报告中突出呈现。
(三)同个专业有获得多个省级专业建设项目的均要体现,示范性专业群内所涵盖专业均应体现专业群建设成效。
(四)总结内容并入《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质量自评报告》学院审核后于10月30日提交。
附件:2015年至今省级专业建设项目
福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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