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理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2024 级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根据《福州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福理工教〔2023〕180 号)文件精神及教务处《关于做好 202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第一条 领导小组
学院设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学院党委书记任副组长,各专业负责人、 教学秘书和 2024 级辅导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
第二条 接收专业与接收计划
接收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物流管理、财务管理、电子商务、投资学、经济学、审计学、金融数学共九个专业。
接收计划: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9 人,金融工程专业 3人,物流管理专业 9 人,财务管理专业 7 人,电子商务专业8 人,投资学专业 4 人,经济学专业 4 人,审计学专业 7 人,金融数学专业 5 人。
第三条 资格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符合《福州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福理工教〔2023〕180 号)第三章规定的申请条件。除此之外,还需符合学院规定的下列条件:
(一)对于转入学生
1.第一学期所有课程考试均通过;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路线与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端正的学习态度和较强的团队精神,学习能力强,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3.金融数学专业只接收高考是物理组的学生。
(二)对于转出学生
1.批准转出申请人数不得超过当年该专业计划招生数 的 8%。
可转出人数上限: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9 人,金融工程专业 3 人,物流管理专业 9 人,财务管理专业 9 人,电子商务专业 8 人,投资学专业 4 人,经济学专业 4 人,审计学专业 9 人,金融数学专业 5 人。
2.报学院审批。
第四条 转专业流程
(一)学生报名申请
2024 年 12 月 31 日(第 19 周周二)—2025 年 1 月 8 日(第 20 周周三),符合转专业资格条件的学生填写《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前交至辅导员,辅导员汇总转专业学生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后,统一将审批表纸质 版和《申请转专业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档在 2025 年 1 月 9日前交至学院教学秘书颜其策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学院考核
学院转专业工作组负责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资格进行审查,并对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进行考核。
1.学院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和成绩,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选拔。学院转专业选拔考核总分为 100 分,由笔试成绩与专业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 60%,专业面试成绩占 40%。专业面试内容包括个人学业规划、对所报专业的认识、语言表达、行为举止、综合素质等。
(1)财务管理、审计学、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专业笔试科目:
管理学原理(参考书目:《管理学》,《管理学》编写组,版次:1,高等教育出版社)。
(2)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投资学、经济学专业笔试科目:
高等数学(经管类)(参考书目:《微积分(上册)经管类》,吴赣昌,版次:第五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
(3)金融数学专业笔试科目:
高等数学 A(参考书目:《高等数学(上册)》,同济大学数学系,版次:第七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
2.转专业考试时间、面试时间及面试名单会公布在学院网站,具体地点及安排另行通知(见学院网站)。
3.面试具体内容要求由各专业负责人确定。考核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学院依据各专业申请学生的考核总成绩在接收计划限额内择优录取。
(三)确定名单
2024-2025 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确定各专业拟接收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三个工作日。学院将公示无异议拟接收的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审核,经学校审批发文后,办理转专业学籍异动,编入相应班级就读。
(四)转专业学生课程修读要求
2025 年 3 月 3 日(第三周周一)学院通知审批通过的学生正式进入新专业学习,按转入专业培养计划修读课程,学生在教务系统中查询学籍异动情况。
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在原专业已修读且与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的课程和学分可直接替代。其他因专业课程设置不同而未获得的学分,需通过补修等方式获得。
学生应在转入后 2 周内完成课程认定,并完成选课工作。学生应提前做好学业规划,合理制定课程修读计划。
第五条 本方案未尽事宜,遵照《福州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福理工教〔2023〕180 号)及相关文件办理。本方案解释权归经济管理学院所有。
转专业工作组办公室地址:图书馆一层时间廊经济管理学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1-62990301
联系人:颜其策老师、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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