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党〔2018〕4号 关于商学院党委及所属第一党支部增补委员选举结果报告
校党委:
按照《中共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关于同意商学院党委委员增补的批复》(福理工党委〔2018〕65号)及《关于同意商学院第一党支部委员增补的批复》(福理工党委〔2018〕66号)要求,商学院党委及所属第一党支部增补委员选举工作已按规定完成,现对本次增补选举工作结果报告如下:
一、商学院党委于2018年10月24日召开了全体党员大会,增补党委委员。应到会正式党员24名,实到23名,因病请假1名,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差额投票形式进行,差额1名。票选结果如下(赞成票):何祥檩(23票)、卓焱雯(17票)、何丽华(6票)。根据本次大会选举办法,增补何祥檩、卓焱雯为党委委员。现商学院党委分工如下:陈晶任党委副书记、何祥檩任组织委员、卓焱雯任宣传委员、吴延洁任纪检委员、黄晓薇任青年委员。
二、商学院第一党支部于2018年10月24日召开了全体党员大会,增补支部委员。应到会正式党员19名,实到18名,因病请假1名,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差额投票形式进行,差额1名。票选结果如下(赞成票):何丽华(17票)、吴延洁(1票)。根据本次大会选举办法,增补何丽华为党支部委员,在此基础上召开支委会,等额选举产生支部书记为黄晓薇,并确定分工如下:黄晓薇任支部书记、何丽华任组织委员、吴市任宣传委员。
专此报告,妥否,请批示。
中共福州理工学院商学院委员会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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