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你的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 > 专业建设

转教务处: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一流课程建设的通知

2022/5/5 16:01:44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福州理工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福理工教〔20208号)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我校一流课程建设,培育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结合我校实际,现启动2022年校级一流课程建设工作,现就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建设类型及数量

本次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类型包括线上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共5类。本年度学校计划立项建设30门左右校级一流课流,线上一流课程30%,线下一流课程20%,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30%,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10%,社会实践一流课程10%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我校正式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均可申报。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专任教师,且只能申报1门课程,作为主要教学团队成员参与申报的课程数不超过2门(含课程负责人1门)。往年未结项或建设期内的校级课程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遴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申报工作,结合本学院学科专业特色和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积极动员有条件、有竞争力的教师进行申报,并对本学院申报的课程内容(文字和影像等)应逐字、逐句、逐帧审核,不得存在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的问题。

(二)材料报送

1.分批申报。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和社会实践课程等3类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材料于202253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线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等2类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材料于202263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

2.报送要求。请各学院于截止日期前将拟推荐的一流本科课程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附件1)和推荐汇总表(附件2)经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材料(PDF盖章版本)发送邮件至:hly11671@gmiot.com,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版材料主题:XXX学院2022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课程申报书统一备注为:课程类别(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或社会实践)+姓名+课程名称。

四、评审与立项

严格按照“教师申报-学院审核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的程序实施,教师根据申报条件提出申请,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排序,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确定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名单并予公布。

五、建设要求与项目认定

(一)立项课程须按《福州理工学院一流课程建设标准》(详见附件3)进行建设,要发挥课堂育人的主渠道功能,切实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和育人效果,建设出内容质量高、教学效果好,具有校本特色的一流本科课程。同时应注重融入思政教育,精心设计“课程思政”教学内容。

(二)立项课程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建设期内须完成1-2轮教学改革实践。建设期满,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认定,对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项目限期整改直至撤销。被撤销立项的课程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教学建设项目。

(三)学校将从立项建设的一流课程择优推荐参加省级一流课程的申报与评选。

(四)立项课程在建设期内通过省级一流课程认定,视同已通过学校认定,不再参加校级认定。

六、经费支持与保障

(一)经费支持

根据立项课程类型,原则上按以下标准资助建设经费:

1.线上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线下课程、社会实践课程等建设费0.5万元/门。线上课程视频制作费由学校统筹安排。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启动经费4万元/门,实验平台申购按照学校采购规定及流程执行。

(二)课程平台及资源保障

申报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的教师可登录超星学银平台选择适合本校学生使用的课程资源。

平台网址如下:

超星学银在线:http://www.xueyinonline.com/(进入“学银金课”遴选,学习通示范教学包里的课程,支持本地化改造)。

(三)奖励政策

立项课程及建设成果均可参照《福州理工学院教科研成果认定与奖励管理规定》(福理工综〔202222号)及《福州理工学院专任教师综合能力认定办法(2022年修订)》(福理工综〔202271号 )等给予奖励及成果认定。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黄良玉联系,电话:0591-62990014


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一流课程建设的通知相关文件



福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2年55

© 2020 福州理工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 >>联系我们<<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西江滨大道8号 邮编:350506 电话:0591-62990012 闽ICP备15015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