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教务处:关于开展省级本科教学团队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级本科教学团队验收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22〕21号),为做好省级本科教学团队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互联网+商业专业群基础课程省级教学团队
二、验收内容
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的基本情况;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团队在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平台开发、课程建设、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团队在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方面取得的成效;团队在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方面取得的成效;团队整体素质优化提高情况;团队建设的基本经验与辐射作用;今后团队建设工作的思路与规划等。
三、验收方式
(一)教学团队负责人根据本科教学团队建设任务书,综合团队的建设情况及取得的成果,撰写《福州理工学院省级教学团队建设验收表》(附件2)及相关成果、佐证等支撑材料,并制作相应汇报ppt(15分钟以内)。
(二)学院对照本科教学团队建设任务对验收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福建省本科教学团队建设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3),于2022年10月10日将《福建省本科教学团队建设项目验收汇总表》、《福州理工学院省级教学团队建设验收表》及相关成果、佐证等支撑材料(一式二份)胶装后提交教务处,电子版(word、PDF加盖公章以“学校+教学团队验收”命名)发送至邮箱hwh12428@gmiot.com。联系人:洪皖华,联系电话:0591-62990014。
(三)学校根据学院审核意见,组织专家组进行具体实施评价。专家组应由不少于5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校外专家组成,且近3年连续在教学一线为本科生授课。验收采取团队负责人汇报答辩与专家评阅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汇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福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2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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